中共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
印发《关于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学院各级党组织:
现将《关于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9月11日
关于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根据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和枣庄、滕州两级市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原则,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大力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着力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组织覆盖力、群众凝聚力、社会号召力、发展推动力和自我革新力,将提升组织力与发挥政治功能有效结合,把党员群众组织起来,发挥广大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扩大和筑牢党执政的政治基础、阶级基础、群众基础,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实现“质量高、有特色、服务强、影响大”的办学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主要措施
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主要是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强化分类指导,加强系统推进,大力提升全院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基层基础保障水平、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构建起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活动经常化、作用先锋化的工作体系。
(一)推进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
按照学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实施三项行动。
1、红色堡垒行动
制定党支部评星定级实施细则和评价标准,设立支部“堡垒指数”,通过细化星级标准、明确评定步骤、强化结果运用,推行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打造一批星级支部。根据党组织建设和工作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扩大先进支部增量、提升中间支部水平、整顿后进支部。
2、先锋引领行动
制定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办法,设立党员“先锋指数”,明确标线,划出底线。增强党员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3、头雁领航行动
制定党组织书记评星定级实施细则和评价标准,设立党组织书记“先锋指数”,基层党组织书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动广大党员对标自查、整改提升。
(二)推进省、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下发《关于推进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的通知》(鲁组字〔2018〕16号),明确了32项重点任务。6月28日,我市召开了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会上下发了全市《2018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学院党委根据省、市部署的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结合学院实际,进行了责任分工(《关于下发<落实省、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责任清单>的通知》)。学院各级党组织、各处室各系部要按照责任分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中个人查摆、上级点评、群众提出的问题整改结合起来,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抓好重点任务落实,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
(三)推进系(部)党组织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普通本科高校院(系)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试行)》,制定学院《系(部)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试行)》,结合学院实际,健全系(部)党组织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明确系(部)党组织重点工作。
(四)推进“互联网+行动”
实施智慧党建信息化建设。统筹党建信息化资源,推进“灯塔—党建在线”、“灯塔—枣庄党建在线”和滕州党建网功能融合,用好山东e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干部学习网等系统,推动党建工作落实和党员干部素质提升。
(五)关于进一步健全基层党建工作经常性督查考核
基层党建工作经常性督查考核,是对每年度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一次全面性、系统性的综合考量,主要采取日常考核、集中督查、现场观摩、述职评议“四位一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四种方式分别赋予一定分值,形成一套完整的基层党建工作经常性督查考核评价体系。
三、组织领导
(一)强化责任落实。学院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把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纳入各自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清单,认真研究部署,定期分析评估,层层抓好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谋划、抓推动、抓落实。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工作,把深化业务工作与推进工程建设有机结合,实现两手抓、两促进。
(二)强化督导指导。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的督导指导,把督导指导重点放到基层党支部,跟踪掌握工程进展,总结推广新鲜经验,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各方面得分情况,提出综合评价意见,提交学院党委主要领导和党委会,作为在相应范围内考核奖惩、评先树优重要依据和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参考。对综合考评排名靠后、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限期整改,对搞形式走过场的要责令补课,对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要进行约谈。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