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学院党委党务公开目录》的通知
学院各级党组织,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共滕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室字〔2021〕22号)精神,参照《中共滕州市委党务公开目录》,学院研究制定了《学院党委党务公开目录》,现印发各有关部门,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一、充分提高认识。推进党务公开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必然要求,对于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动员组织广大师生贯彻落实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重要意义。学院各级党组织、各有关责任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遵循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发扬民主、坚持积极稳妥、坚持依规依法的原则,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不断提升党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科学规范实施。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组织人事部(统战部)、宣传部等责任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学院党委党务公开目录》要求,协同做好党委党务公开工作,要严格按照“提出(具体负责人)—审核(部门分管同志)—审批(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实施(信息公开专门责任人)”的程序,加强审查把关,及时主动公开。党务公开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应当按照程序报党委审批后进行公开。组织人事部负责探索依托“灯塔—党建在线”平台开展党委党务公开,各责任部门可统筹使用各方面资源和阵地,因地制宜建立党务公开平台。
三、建立健全制度。党务公开各责任部门要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保密审查、风险评估、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党内事务咨询、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发展和用好党务公开新形式新途径,拓展党员和群众参与党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要从严抓好保密审查,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以及公开后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事项,一律不得公开。宣传部(信息处)要加强党务公开相关信息监测反馈,对引起重大舆情的,应当及时报告;发现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指导涉事部门加以澄清和引导。
四、压实工作责任。学院党委承担党务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作为党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将及时听取党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党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党政办公室承担党委党务公开的牵头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学院党务公开工作。纪委办公室、组织人事部(统战部)、宣传部等部门根据责任分工,具体负责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各有关责任部门要加强党务公开人员培养培训,明确专人承担相关党务公开工作,对照党务公开目录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附件:学院党委党务公开目录(在oa系统协同)
2021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