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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切实加强近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8日

 

 关于切实加强近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职教中心:

为切实加强近期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扎实推进平安 和谐校园建设,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政治安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及枣庄、滕州两级教育和体育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近期安全工作计划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禁毒教育

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事关学生身心健康、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受国际国内涉毒因素的综合影响,当前我省毒情形势依然严峻,高校学生吸贩大麻、冰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尚未杜绝,学生识毒拒毒防毒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各有关部门务

必高度重视,按照《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实 施方案》(已下发各部门)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各处室、系部、职教中心)

二、认真组织开展消防、用电安全教育和检查

11月份是消防安全月,11月9日是消防安全日,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进行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各部门要集中力量对本部门所辖区域进行一次以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灾害性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电器设备、用电线路是否完好;各类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存放是否落实专人保管,放置是否安全可靠;财务处、各类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三铁一器(铁门、铁窗、铁栏栅、防盗报警器)是否完好无损;贵重物资是否相对集中到安全的场所,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检查中一旦发现不安全的问题,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自身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上报学院安全保卫处,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安全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努力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安全保卫处将在10月底进行安全检查。

三、认真组织开展校内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及教育

1.为进一步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学院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出入校园管理办法(2019年9月17日修订)》(已下发各部门)执行,学院公务车辆和教职工车辆,出入大门一律使用智能车牌识别系统通行,并服从保安人员的指挥。外来车辆无特殊情况禁止入内,确因工作需要,须经门卫换证方可入内。机动车辆必须保持行驶间距,按交通标志行驶,机动车必须停放到学院指定的停车场。

2.机动车在校内行驶最高时速规定如下:

(1)小型轿车、客车、摩托车10公里;

(2)大型客、货车、小货车10公里;

(3)教学区均不得超过5公里。

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可不受行驶速度、路线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必须让行。

3.出入校园的车辆,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闯入体育场,更不得在体育场停放。各种车辆及行人,必须紧靠道路右边行进,行经路口必须遵守让行的原则,不准抢行。三轮车、人力车、电动车、自行车不准并列行驶。电动车、自行车必须停放到学院指定的停车场。电动车、自行车不得带人行驶。

4.施工单位的机动车或经常进出校园的非本院车辆应当到安全保卫处办理《通行证》。施工单位因施工占用路面时,须经总务基建处和安全保卫处批准,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校园内车辆发生交通肇事时,应立即停车,抢救伤者,保护现场(急救伤者移动现场,必须设标记),并及时报告安全保卫处。

各系部和有关处室要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防止意外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1)学生外出应结伴而行,(2)学生返乡或出游,不要包租非客运中心车辆,不要搭乘手续不全、超载或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车辆;

6.加强安保巡逻力量,发挥总监控室联动作用,校园内发现机动车速过快应及时制止,并警告车主。

四、认真组织开展校园贷安全教育

近年来,不少网贷、小额贷等不良校园贷不断渗透到高校校园,存在信息审核不严,高利率、高违约金等风险,并会进一步衍生暴力逼债、高利贷、非法经营、交易欺诈等违法违规问题,为加强校园贷安全教育,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在学生中开展校园贷调查问卷活动,通过问卷加强对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通过利用校园网站、校园广播、报纸、海报、宣传展、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加大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普及力度。结合主题班会、专题讲座、观看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开展一系列的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向全院学生发放《山东省大学生校园贷调查问卷》,通过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典型案例,向同学们阐述不良网络贷款的危害,帮助学生了解商业借贷的基本金融常识,强化学生对网络借贷风险的理解和认识,帮助学生增强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通过开展主题班会、演讲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组织学生认真学习金融、网络安全知识,呼吁广大学子不从事、不协助、不怂恿不良网络借贷活动,使理性消费观念深入人心。

五、工作要求

各处室、系部、职教中心,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对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对未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尽快进行自查自改,完成整治。请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校园内部安全防范管理责任人责任,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切实做好学校安全防范的各项工作,为师生提供一个安全祥和的学习生活环境。各部门有关安全工作宣传信息和联合有关部门举行的安全教育、培训、演练可自行上报市级、省级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市级、省级媒体安全教育宣传报道,年度安全工作考核酌情加分。

请各部门将开展活动情况(方案、文字材料、图片、新闻稿件等)于2019年11月15日前交安全保卫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xyabc001@126.com。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活动开展事宜联系人:司佑文,内网号6665.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