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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发布日期:2015年09月16日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2015916日修订) 


一、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一)评选标准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二)评选奖励办法 

1、优秀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名额为全班学生总数的15%。 

2、优秀学生经全班民主投票选举,按得票数多少及名额确定本班的优秀学生,经学生工作处审核,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由学校统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一)评选标准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优秀学生的 1-4 项条件。 

2. 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选修课程、第二学位课程或辅修课程除外)。 

4.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二)评选范围全体学生干部 

(三)评选奖励办法 

1、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名额为全班总人数的5%。 

2、优秀学生干部应由班主任根据条件定出候选人,再由全班同学民主选举产生。选出的优秀学生干部,经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由学校统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先进班级评选办法 

(一)评选标准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院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一年内曾被评选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在某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二)评选奖励办法 

1.先进班级每学年评选一次,数量不超过全院班级的20%。 

2.先进班级由各系推荐,所任班主任要把一学年的班级建设情况写出书面材料上报学生工作处,再由学生工作处根据平时检查结果和所掌握材料综合考评、审核,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1)一学期上课迟到人数累计30人次或无故旷课累计10人次者。 (2)有受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3)有考试作弊者。 (4)体育考试及格率低于90%者。 (5)各门课程考试合格率低于90%,并且有两门以上课程(含两门)不及格人数超过5%者。 

4.先进班级由学校统一发文予以表彰并颁发奖状。先进班级在当年度学生评优中获奖人数可适当增加。 

四、优秀团员评选办法 

(一)评选标准 

1.思想政治好 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时事政治;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道德品质高尚;严格按照团员标准要求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工作好 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及各项社会活动,遵守纪律,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维护和遵守社会公德,按照“四有”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3.学习好 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各种学习竞赛、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活动。个人综合测评成绩名次在全班前三分之一。 

4.参加文体活动好 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讲究卫生,热爱劳动。

 (二)评选奖励办法 

1.优秀团员每学年评选一次,名额为全班团员总数的15%。 

2.优秀团员进行全班民主投票选举,按得票多少及名额确定本班的优秀团员,经院团委审核,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由学校统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五、优秀学生团干部评选办法 

(一)评选标准 

1.政治思想好 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时事政治。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道德品质高尚。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有远大理想,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 

2.工作好 能够联系群众,团结同学,工作作风民主。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积极创新。关心同学,注意工作方法,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具有开拓创新意识,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成绩突出。 

3.学习好 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良,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学习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居全班中上游以上,考试无不及格现象,身体健康。 

4.模范带头好 树立正确的为同学服务的思想,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敢于开展批评于自我批评,积极组织参加各项文娱、体育、卫生活动以及社会实践活动和生产活动。 

(二)评选范围 全体学生团干部 

(三)评选奖励办法 

1.优秀学生团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比例为每个团支部一名。 

2.优秀学生团干部应由班主任根据条件定出候选人,再由全班同学民主选举产生。选出的优秀学生团干部,经院团委审核后,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由学校统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六、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 

(一)评选标准 

1.思想政治工作好 积极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宣传执行党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发挥团组织在青年学生中的核心作用和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在思想上和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关心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有的放矢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带领团员青年学习好 本支部团员青年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支部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竞赛活动,各科学习成绩突出,认真遵守考试纪律,考试无作弊现象。 

3.团的活动开展好 认真贯彻上级团组织的指示意见,开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等方面的思想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各项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德、智、体全面发展。 

4.团的组织建设好 有一个热爱团的工作、作风民主、联系群众、团结一致、创新意识强的支部委员会。团的组织制度健全,严格执行团的纪律,按时收缴团费。组织团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的组织生活经常且生动活泼,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二)评选奖励办法 

1.先进团支部每学年评选一次,数量不超过全院团支部的20%。 

2.先进团支部由各团支部申报材料,由系党团总支审核,院团委审批。 

3.先进团支部由学校统一发文予以表彰并颁发奖状。先进团支部在当年度学生评优中获奖人数可适当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