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4年06月15日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2014年6月15日修订)
为做好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不让每一名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绿色通道”学生范围 学生有下列情况,持所在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证明并经学院审查合格,可以经过“绿色通道”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1、来自于经济落后的农村或贫困边远地区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
2、经济困难的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
3、家庭发生灾祸或受到重大自然灾害;
4、学生或家庭发生重大意外事故;
5、因其他原因导致暂时无法全额缴清各项费用。
二、办理程序
1、学生需持本人录取通知书、乡(镇、街道)级政府和县级民政部门盖章的《高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到各系设立的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处办理相关手续,填写《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
2、各系负责人根据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确定缓交学费金额及缓交期限,签字并加盖系公章。该申请表系留存一份,汇总后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持系相关负责人签字、系盖章的《申请表》办理入学手续,缴纳可负担的部分费用;
4、交费完毕后将《申请表》交财务处备案。
三、其他
1、已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出示贷款回执单;
2、经“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在开学后要进一步核实其困难情况,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给予相应资助。凡是弄虚作假,持虚假证明入学者,一律给予严肃处理,并立即交齐全部所欠费用;
3、“绿色通道”的审批坚持实事求是、适度从严的原则,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学院新生人数10%。
四、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