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的通知
教[2019]27号
各系部、职教中心:
2019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征订工作,确保教材按时到位,根据《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教材选用、采购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用原则
1.教材的选用须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根据《20150727 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文中要求,各职业院校应严格在《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见附件7、8)中选用公共基础必修课教材,优先在《书目》中选用专业课教材。《书目》中未能涉及的教材,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国家规划教材、国家及省级获奖优秀教材、国家及省级重点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以及引进的国外优秀原版教材,严把选用教材质量关,杜绝选用包销教材。
2.凡自编、参编教材(讲义)的使用,严格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即:只有经过评审,学院同意使用的,方可选订或印刷。
3.教材选用要适应学科、专业的调整,应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4.根据《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教材选用、采购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其它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自行预订和采购任何教材、教辅资料,更不能自行向学生推销教材或参考书。
二、申报要求
1.严格按照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各年级实施性教学计划,做好相关课程的教材选用工作。
2.严格按照实施性教学计划中开设课程的相关信息、各专业班级学生信息和相关课程任课教师信息填写《教材选用计划申报表》(见附表1、2),务必认真核对表格上所要求填报的各项内容(高职表中“是何种规划教材”项必须填写,以备上级机关检查)。计划报出后若有错报、漏报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相关人员负责。
本学期所开课程的相关教材,系部如有库存,应认真填写申报表“系部库存量”一项,以免书费结算时造成漏算;开设两个学期的课程,如第二学期不需订购新教材,则不需要填写《教材选用计划申报表》,以免重复订购。公共课可只填课程名称。
对于本校教师参编教材应作出相应标注。教材有配套习题、实验指导书、教师参考书的,如需要征订,请另起一行填写信息(课程名称、类别可以不用填写)。
3.如有外聘教师承接课程的,其教材的选用由承接教学的系部与聘请教学单位的相关教研室协商确定后进行选定。
4.各教学部门根据招生就业处拟定的2019级夏招招生计划和专业分配计划,参照往年的新生报到率,填报2019级夏招新生使用教材的数量和相关信息。
5.各系部要指定专人负责教材的汇总、领用,及时与教务处对接。
三、申报时间
《教材选用计划申报表》由各系部填写完成并经系部相关负责人核对、签字(盖章)后,请于2019年6月28日16:00前报送教务处(综合楼0708室),纸制签章版和电子文档各一份,进行审核。因延期不报造成教材未能及时到位的,追究相关责任。
《教材选用计划申报表》上报后如需变更所选教材,系部应及时填写《教材选用变更申请表》(见附表4)报交教务处。
四、教材经费问题
接财务处通知,除学生用教材外,其他所有用途(含教参)的教材均计入系部经费。
1.教材发放时,各系部要组织领用教材的班级和教师认真填写《班级领用教材签字表》和《教师领用教材签字表》。教师使用教材应本着节省系部经费开支的原则,在未更换教材版本和教材未严重破损的情况下,应继续使用原有教材,不得领用新教材。
2.新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各系部要及时统计教材使用情况,与教务处共同核对本学期每生教材领用情况,并填写《系部教材使用情况》(注:请下载最新表格),将剩余教材退回教务处,否则未退回的教材计入系部经费。
附件:
1.高职高专教材选用计划申报表
2.中职教材选用计划申报表
3.教材选用变更申请表
4.班级领用教材签字表
5.教师领用教材签字表
6.系部教材使用情况表
7.第一批“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目录
8.第二批“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目录
教务处
2019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