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通知
教[2021]28号
各系部、职教中心:
2021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征订工作,确保教材按时到位,根据《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教材选用、采购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用原则
1.教材的选用须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根据《鲁教职字〔2021〕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中要求,要选用国家规划教材,国规教材目录中没有的教材选用近两年出版教材,应结合区域和学校实际,切实服务人才培养,确保性价比相符,选用质优价廉教材。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必须使用国家统编教材;高等职业学校必须使用国家统编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教材应从国家发布的规划教材目录(以十三五国规教材为主,版本较新的十二五国规教材也可)和《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不得以岗位培训教材取代专业课程教材;选用的教材必须是通过审核的版本,擅自更改内容的不得选用,未按规定程序取得审核认定意见的不得选用;不得选用盗版、盗印教材。选用境外教材,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国家和省目录中没有的教材,可在职业院校教材信息库选用,严把选用教材质量关,杜绝选用包销教材。
2.凡自编、参编教材(讲义)的使用,严格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即:只有经过评审,学院同意使用的,方可选订或印刷。
3.教材选用要适应学科、专业的调整,应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4.根据《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教材选用、采购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其它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自行预订和采购任何教材、教辅资料,更不能自行向学生推销教材或参考书。
二、申报要求
1.严格按照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各年级实施性教学计划,做好相关课程的教材选用工作。
2.严格按照实施性教学计划中开设课程的相关信息、各专业班级学生信息和相关课程任课教师信息填写《教材选用计划申报表》(202106版,见附表1、2),务必认真核对表格上所要求填报的各项内容(高职表中“是否为国家规划教材?如不是,请注明”、 “是否存在意识形态问题”、“选用人签字(需手签)”项必须填写,以备上级机关检查)。计划报出后若有错报、漏报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相关人员负责。
本学期所开课程的相关教材,系部如有库存,应认真填写申报表“系部库存量”一项,以免书费结算时造成漏算;开设两个学期的课程,如第二学期不需订购新教材,则不需要填写《教材选用计划申报表》,以免重复订购。公共课可只填课程名称。
对于本校教师参编教材应作出相应标注。教材有配套习题、实验指导书、教师参考书的,如需要征订,请另起一行填写信息(课程名称、类别可以不用填写)。
3.如有外聘教师承接课程的,其教材的选用由承接教学的系部与聘请教学单位的相关教研室协商确定后进行选定。
4.各教学部门根据招生就业处拟定的2021级夏招招生计划和专业分配计划,参照往年的新生报到率,填报2021级夏招新生使用教材的数量和相关信息。
5.各系部要指定专人负责教材的汇总、领用,及时与教务处对接。
三、申报时间
《教材选用计划申报表》由各系部填写完成并经系部相关负责人核对、签字(盖章)后,请于2021年6月30日16:00前报送教务处(综合楼0708室),纸制签章版和电子文档各一份,进行审核。因延期不报造成教材未能及时到位的,追究相关责任。
《教材选用计划申报表》上报后如需变更所选教材,系部应及时填写《教材选用变更申请表》(见附表4)交教务处。
四、教材经费问题
接财务处通知,除学生用教材外,其他所有用途(含教参)的教材均计入系部经费。
1.教材发放时,各系部要组织领用教材的班级和教师认真填写《班级领用教材签字表》和《教师领用教材签字表》。教师使用教材应本着节省系部经费开支的原则,在未更换教材版本和教材未严重破损的情况下,应继续使用原有教材,不得领用新教材。
2.新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各系部要及时统计教材使用情况,与教务处共同核对本学期每生教材领用情况,并填写《系部教材使用情况》和《退回教材统计表》(注:请下载最新表格),将剩余教材退回教务处,否则未退回的教材计入系部经费。
附件1:高职高专分专业分年级教材选用计划申报表(202106版).xls
附件2:中职、技工分专业分年级教材选用计划申报表(202106版).xls
附件7:系部教材退回教材统计表((202106版)与附件6中数据一致).xls
附件7:系部教材退回教材统计表(与附件6中数据一致).xls
附件9:鲁教职字〔2021〕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1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