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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科职院字〔2019〕22号—关于学生、教师参加技能大赛和教师业务竞赛 管理及奖励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10日

   枣科职院字〔2019〕22号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关于学生、教师参加技能大赛和教师业务竞赛

管理及奖励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技能大赛和教师业务竞赛活动的开展与管理,鼓励和支持各系部、教师和学生积极参加技能大赛和教师业务竞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提高学生、教师的专业技能和业务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扩大学院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认定范围

1、学生技能大赛是指由政府部门、行指委、学会、协会等机构举办的、与专业技能相关的各级各类现场竞技类比赛项目。

2、教师技能大赛、业务竞赛是指由政府部门、行指委、学会、学院等机构举办,以提高教师技能水平、业务能力和执教能力为目标的教师竞赛活动。

二、类别及等级

(一)类别

1、学生技能大赛分为综合性比赛、单项比赛、行业协会比赛三个类别。

综合性比赛应是由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教育部、厅、局牵头),世界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人社部、厅、局牵头)每年公布的大赛项目。

单项比赛应是由教育部、厅、局或人社部、厅、局的内设机构牵头组织并表彰的大赛项目。

行业协会比赛应是由行指委、学会、协会等机构牵头组织并表彰的大赛项目。

2教师技能大赛、业务竞赛分为A类和B类,A类和B类又分为现场竞技类和寄交作品类。

A类竞赛是指由教育部、厅、局或人社部、厅、局或其内设二级机构直接举办的竞赛。

B类竞赛是指除A类竞赛以外的全国性、全省性竞赛。主要包括由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各类一级学会牵头组织的竞赛。

(二)等级认定

1、技能大赛和业务竞赛获奖等级的认定以竞赛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依据。

2、设置特等奖的竞赛,特等奖视作一等奖,一、二、三等奖仍按一、二、三等奖予以认定。金奖、银奖、铜奖和冠军、亚军、季军分别视作一、二、三等奖。

3、学院成立由实验实训中心、教务处、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室、财务处组成的认定小组,负责对技能大赛和业务竞赛的等级和奖励金额进行认定。

三、竞赛项目组织管理

1、参加的所有技能大赛和教师业务竞赛均实行项目审批制。各系部要组织项目负责人制订详细的项目计划书,主要内容应包括比赛的资金预算、参赛人员名单及其职责、赛前集训计划以及所需购买的培训材料、物资的详细清单等内容,填写《技能大赛备案登记表》(附件1)和《教师业务(技能)竞赛项目申报表》(附件2)。经批准参加的技能大赛和业务竞赛项目,学院根据应支出情况给予参赛资助,主要用于项目参赛所必须的交通费、住宿费、报名费、会议费、培训费及专家指导费等费用。经费报销应于大赛项目结束后,凭《技能大赛备案登记表》和《教师业务竞赛项目申报表》、大赛通知、获奖通知或获奖证书及相关参赛支出发票等,经实验实训中心、教务处、审核后,按报销有关程序集中办理。连续两年参赛没有获奖的项目,学院不再给予参赛经费资助,参赛费用由系部承担,直至再次获奖,次年再恢复参赛费用资助。

2、实验实训中心负责对学生、教师参加综合性比赛和单项比赛参赛情况进行管理和指导;教务处负责对A类教师业务竞赛参赛情况进行管理和指导;各系部负责对学生、教师参加行业协会比赛及B类教师业务竞赛参赛情况进行管理和指导。实验实训中心和教务处对各系部赛项培训与竞赛过程进行督促与检查;及时跟踪了解各类赛事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大赛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做好相关赛项的保障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做好大赛沟通协调工作,组织好相关赛项的报名和备案工作。

3、各系部要把技能大赛和教师业务竞赛列入日常教学工作,广泛开展技能比赛、技能考核;积极组织师生参赛,及时跟踪了解相关赛事开展情况,研究确定参赛项目,积极做好大赛的动员、宣传工作。根据大赛规则和要求,组织参赛队伍,并安排有指导大赛经验、专业能力强的教师指导学生训练和比赛。学院把系部开展和参与技能大赛和教师业务(技能)竞赛情况纳入部门教学工作考核。

4、参赛教师应积极做好比赛准备工作。技能大赛指导教师应积极搜集竞赛资料,认真研究竞赛大纲和细则,做好技能大赛赛前的集训和竞赛指导工作。被指导学生的获奖情况和教师业务竞赛获奖情况纳入教师教学业务考核,并在个人职称评聘中体现。辅导学生参加综合性国家级、省级、市级大赛,每个赛项分别计160课时、120课时、60课时,辅导学生参加各级单项大赛,工作量按相应等级减半计算,同一赛项参加不同级别的大赛,按辅导最高级别大赛的工作量计算。

5、各专业学生技能大赛有对应综合性比赛和单项比赛的,如具备参赛条件必须参加,不再参加行业协会举办的比赛。没有对应综合性比赛和单项比赛的专业可以参加一项行业协会举办的比赛。每个技能大赛团体项目的同一组别学院只选派一支参赛队参赛,每个项目最多选派两个组别参赛队参赛,不允许重复参赛;如有多支队伍报名参加同一赛项,将组织院内选拔,择优推荐参赛,同时鼓励跨专业组队。个人项目的比赛按照通知要求的人数参加。

6、经学院批准同意参加的教师业务(技能)竞赛,根据参赛通知要求,各系部要组织内部选拔,择优推荐参加学院组织的选拔或评审,公示后推荐报名参赛。

7、为参赛所购买的器材、设备、配套书籍、辅导材料等物资,要纳入学院资产管理,集训结束后将相关器械保留登记入库,以备再次使用。

8、赛事结束后,各系部要及时将参赛结果(参赛通知、参赛计划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赛项总结等)报学院认定小组进行认定并进行公示,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档案归档和管理,作为专业建设的重要资料留存。

四、奖励办法

1、对获得综合性比赛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项目的系部给予奖励。按获奖项目(包括团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奖励,每个获奖项目分别奖励10万元、6万元、3万元。其中10%的资金用于奖励系部技能大赛指导团队,5%的资金用于奖励辅导教师,3%的资金用于奖励获奖学生,其余奖励资金专项用于相关专业教学成果整理、专业教学方案研究、教师专业发展和校本课程开发。

2、对获得综合性比赛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项目的系部给予奖励。按获奖项目(包括团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奖励,每个获奖项目分别奖励6万元、3万元、1万元。其中10%的资金用于奖励系部技能大赛指导团队,5%的资金用于奖励辅导教师,3%的资金用于奖励获奖学生,其余奖励资金专项用于相关专业教学成果整理、专业教学方案研究、教师专业发展和校本课程开发。

3、教师参加综合性技能大赛及A类业务竞赛,参照执行。

4学院对参加技能大赛学生给予相应的课程免试

具体如下:

综合性比赛获奖学生,参赛学期所学部分课程可在考试前两周申请免试。获国赛一、二、三等奖的,可免试专业课程和实习考试,成绩按满分计;获省赛一等奖的,免试两门专业课程和实习考试,成绩按满分计分;获省赛二、三等奖的,免试一门专业课程和实习考试,成绩按满分计;获市赛三等奖以上的,免试一门专业课程,成绩按满分计。

申请课程免试的学生名单,以获奖证书或官方发布的大赛获奖通知为准。

5获奖均按项目进行奖励;同一项比赛中,既参加团体比赛又参加个人比赛的按高标准奖励,不重复奖励。

6、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参照执行。

五、以上未尽事宜,由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由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学生技能大赛备案登记表

         2.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教师业务(技能)竞赛项目申报表

         3.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技能大赛工作流程图

2019年4月10日

附件1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学生技能大赛备案登记表

大赛名称

大赛

时间

申请

时间

举办单位

大赛地点

承办单位

比赛类别、级别

□综合性大赛    □单项比赛: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行业协会比赛:□全国性比赛 □全省性比赛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手机

邮箱

指导教师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手机

邮箱

1

2

参训学生信息

序号

姓名

性别

班级(全称)

学号

身份证号

手机

1

2

3

4

项目

训练

计划

预算

资金

系(部)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实验

实训

中心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学院

审批

意见

领导签字:            

     

                

注:1.本表反正面打印,书面申报时同时附上技能大赛举办通知和大赛实施计划。
附件2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教师业务(技能)竞赛项目申报表

竞赛项目名称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竞赛地点

竞赛日期

参赛教师姓名

参赛教师手机号

系部

意见

签字(公章):

                  

教务处

/

实验实训中心

认定

意见

类别:

□A类现场竞技类(一级机构)

□A类寄交作品类(一级机构)

□A类现场竞技类(二级机构)

□A类寄交作品类(二级机构)

□B类现场竞技类(全国性)

□B类寄交作品类(全国性)

□B类现场竞技类(全省性)

□B类寄交作品类(全省性)

签字(公章):          

     

学院

审批

意见

领导签字:

                  

获奖

记录

(后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登记人签字:

                

       

    说明:①竞赛项目申报应于参赛人确定后至竞赛开始前进行;②每个竞赛项目需单独填写此表并打印纸质稿;③提交此表时,应附赛事主办方通知;④此表经学院审批后,交教务处留存,表中“获奖记录”由教务处依赛后获奖(荣誉)证书填写。

附件3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技能大赛参赛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