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依法获知学校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学院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规范办事程序,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学院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种方式。
一、 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学院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见附件)。
学院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在学院网站上查阅《清单》。
2.公开形式
学院主要通过网站、公告栏、宣传栏、报刊、发布会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
学院网址为:http://www.zzkjxy.com/
3.公开时限
需要公开的学校信息产生后,学院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于信息产生后的1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学院师生员工,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对自身教学、科研、生活等特殊需要,可以向学院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
(一)受理机构
学院从2016年9月1日起正式受理高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办公室。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部门(个人)向学院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枣庄科技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学院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zzkjxy.com/)上下载。
为提高办理效率,申请部门(个人)对所需公开的信息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并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部门(个人)可以到学院办公室申请获取学院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部门(个人)填写《申请表》后,将申请公开内容纸质和电子版报办公室,按照审批程序决定是否予以公开。
(3)网上申请。申请部门(个人)可在学院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学院办公室电子邮箱(zzkjxy@126.com)。
3.申请处理
(1)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部门(个人)补正。对于申请材料合格且理由正当的申请将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告知申请部门(个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学院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2)对不属于学院掌握的学校信息,学院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部门(个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将告知申请部门(个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学院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学院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将告知申请部门(个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三、不予公开
经审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相关规定,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部门(个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学院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认为学院未依法履行学院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院纪检部门反映。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2016年6月16日
